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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立霞

    在1999年7月22日以后,有一天派出所警察到我家,让我举报大法弟子,我没那样做,就把我带到派出所,让我说“不炼了”,或举报大法弟子就放我,要不然就拘留我。逼我按手印,带大牌子。我虽然没写“不炼了”,但思想和行为上默认了。在2000年10月,我進京证实大法,被警察截下火车,把我送到派出所,在那里警察逼我,在一张空白纸上写,当时神志不清。然后把我送到看守所,在那里他们逼我按手印、照相。然后,逼我爱人写“担保”(不让我修炼)。在2004年腊月22晚上5~6点钟,有4个不法警察到我家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说:“不炼,没炼”。师父的法像被他们拿去了,我也没要。在此严正声明我爱人写的担保“作废。同时声明无论思想、行为上配合了邪恶,蒙混过关,保全自己,对待修炼不严格要求自己的一切行为作废。同时一定要加倍弥补修炼中的不足。用正念对待自己的怕心,私心,疑心,及所有执著心。绝不能给大法抹黑,一定坚修到底,做一名真真正正的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坚决走师父安排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走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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