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钞志明 99年7.20对大法迫害初期,在邪恶的公安局、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逼迫下,抱着侥幸心理,应付过关,在和恶党做着各种文字游戏,现声明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文字,做法完全是错误的,是学法不深,对修炼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足。作为大法的一粒子也给大法的整体带来不好的影响。为此,郑重声明:以前所有的任何对大法不利的文字言行全部作废。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放下常人心,正念正行,堂堂正正走好最后神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