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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云 我在2001~2002年,在邪恶迫害中我曾两次在“保释书”上签了名;再有儿女替我写过“保证书”。迫害初期我曾把自己抄写的《转法轮》交到居委会。通过学习大法,我认识到这是一个污点,自己感觉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自己感到深深的痛悔和耻辱。所以我严正声明当时我所写的“保证”一切作废。今后我要加强学法,用正念对待一切,做好三件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跟师父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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