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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宫月 我今年54岁。1999年7.20以前得法,在邪恶迫害下,有一天,由镇里几个人,带着印好的“保证书”挨门走户到炼功人家签名,当时由于学法少,悟性差,心想签个名也不是真心的打发他们走算了,于是我签了一份又约我亲戚各代签一份(因他们文盲)。今天通过看明慧周刊等,使我认识到签名是炼功人(大法弟子)的一大污点,特此声明以前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无效。以后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给我们安排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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