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朝霞
我在派出所迫于压力说了和写了一些对师父、对大法不利的话,现声明所说、所写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坚修大法心不动,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