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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宝香 我是99年4月16日得法的,在720江氏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向派出所交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同时又告诉警察几名炼法轮功的人名。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痛悔万分。在此,我严正声明;对以前自己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并向师父说一句话;弟子对不起您了,今后弟子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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