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韩宝香

    我是99年4月16日得法的,在720江氏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向派出所交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同时又告诉警察几名炼法轮功的人名。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痛悔万分。在此,我严正声明;对以前自己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并向师父说一句话;弟子对不起您了,今后弟子一定要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