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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表 我1996年元月得大法,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自己正念不足,在邪恶的逼迫下,曾写过所谓的“保证”。我的这一行为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严正声明,此“保证”作废。今后我要遵照师父的教导,努力做好三件事,勇往直前,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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