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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邓永贞 我严正声明1999年7.20后(8月份)在“保证书”上签的字作废。在正法尚未结束时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要正念正行不松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直到法正人间,紧跟师父,坚修大法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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