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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龙桂芬 我在99年7.20大法受迫害时,说过和写过“不炼功保证”,交两盘废的炼功带,替同修写“不炼”的保证,声明全部作废。在主意识不强时,发出的不好念头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6/97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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