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晓明
由于执著名利,2001年1月,在考试时写了一些违背大法的文字和言论,我深感自己的罪业,我严正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