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施志永、柴睿、赵凤玲
我们以前在变异观念下所说、所做、所写的与大法不符合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5/12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