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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桂兰 我52岁,是1997年10月得法的,1999年12月,因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驻京办事处扣留了一天一夜,期间,有8个小时,被强行戴上手铐。第二天,通知家属交了5000元钱,才放了人,同年同月,我与同修在室外炼功,被街办抓捕,当天让家人当保人,才让回家,2000年7月,在同修家交流时,遭恶人举报,被派出所抓捕被非法拘留一天一夜,后被家人担保领回来。2001年2月22日早上,去医院,看望被邪恶迫害致死的同修时,被公安抓捕,送到派出所,被抓捕的人很多。现在我严正声明,以上四次被抓捕,又被家人接回家,期间,家人向邪恶做了“不再修炼大法”的保证,这是在高压下强迫家人做的,我特此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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