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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得月 我于1998年得法。1999年7.20以后,邪恶的江氏集团迫害大法。我们单位所谓执行上级命令,让我们个个表态,并配一个所谓的“帮教”,时时监视我们。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也有很大的怕心,所以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派出所的人让我们按手印,我也照做了。这一切对大法不忠的言行,严重的伤害了师尊。后来我慢慢的了解了大法的深奥和博大和师尊的苦心救度,2002年底我又开始了修炼。现在我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表示今后加倍努力,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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