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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淑珍 2000年10月7日進京证实时,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郊派出所,邪恶利用各种迫害刑具,喝迷魂药等,由于自己带着强烈执著和怕心,顺从了邪恶,在邪恶的白纸上和诽谤大法的所谓“保证书”上签了别人的名字,当时由于迷魂药的作用下,自己希理糊涂的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深感对不起师父,也对不起自己,签了别人的名字更不对,既害自己又害了别人。为此心里一直不安,所以特此发表严正声明,当时所签、所写的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从新走师父的路,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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