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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乃芳 我62岁,于2000年10月28日被非法绑架于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清,怕心所致,承受不住肉体上的折磨,虽然没有文化,不会写字,但违心的说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回来以后,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认识到在劳教所里所说的一切都是错的,特此声明,在劳动教养所里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做一名正法时期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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