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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桂莲 我自1999年7.20以后凡是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1、在進京的路上被带回后,片警问我再去不去北京了,我说“第一次没去成,再也不去了”,作废。2、我丈夫背着我给我写过“保证书”,作废。3.街道书记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给我报了所谓的“表现好”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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