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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桂芬 2004年7月期间,我由于在当地散发大法资料而被恶人举报,县610将我劫持到市里,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我违心的写了“不再散发大法资料”的保证。后由于身体原因,被保外就医。经同修们的帮助,我认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现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今后一定以法为师,走正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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