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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冬越 2002年8月12日,我在管辖区派出所、邪恶610,及管辖区办事处的逼迫下,认可了由亲属带写的‘保证书’。现我认识到我的行为是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因此我严正声明,由亲属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紧跟师父正法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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