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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春红 我今年36岁,自1997年有缘得法,身心受益很大。但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重,自邪恶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自己放弃了修炼。在同修的帮助下,通过学法,我深感自己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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