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明英
1999年"7·20"以来,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下的违背大法的"揭批材料"、"保证书"及家人代写的"决裂书"等一律作废。我对不起师尊与大法。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补偿、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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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6/12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