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爱荣 我于1995年得法。2004年12月我在讲真象时被坏人举报,并被恶人强行绑架到公安局,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后来在拘留所的高压迫害下,我写了“保证书”。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拘留所期间,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