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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自义 我于九六年有幸得法,并决心修炼到底。但在九九年七月我违心的写了、说了"不再修炼",这是违背大法的行为,深感内疚。我现在郑重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紧随师,紧跟正法进程,发挥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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