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洪祥、王俊英
由于我和爱人对大法理解不深,对大法不坚定,在压力面前写了保证书。现郑重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