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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绍香、缪培涛 本人在7.20之后不久,曾两次在外面与同修交流,被当地派出所恶警发现,违心的在他们写好的纸条上签名,本人在此严正声明:签名作废。我及丈夫曾在居委会诱迫下写过违心的“保证书”也彻底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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