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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胡惠民

    我应聘工作时,2000年6月的一天,所属街派出所来了几个人,说是调查询问,问:“什么时候开始炼法轮功的?”、“在什么地方学的?”、我如实的回答了,当问到“还炼不炼?”时,我没有直接答话,可是那警察却写着“不炼”,当时我抗议非法审讯,拒绝签名,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在极其气愤和不情愿中,我在纸上乱画上了自己的名字。直到今天,我才痛悔没有尽到一个大法弟子应维护大法、证实大法的责任,虽然不是我的原话,虽然不是我写的。然而我在上面签了名,那不是默认了吗?那不是给邪恶钻空子的把柄吗?在此我严正声明:那个记录和签名全部作废。我坚信师父、坚修大法、一修到底,努力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走正走好最后的路,不辜负师父的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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