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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华昀 我于2001年底曾因上街粘贴标语被邪恶抓進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其间虽做到了不报姓名、地址等,不配合邪恶,但因存有怕心,在挂牌照相、摁手印等方面未做到坚决抵制迫害,而是随了“大流”。另外,派出所接我回家时,在派出所要我先在他们写的“不上北京、在家炼、出去时要向单位汇报”等上面签字,然后才让我回家。我一看没有“不修”等话,心想“不是原则问题”,回家心切,就顺从了。现在看来,当时的行为在配合了邪恶,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不符合大法的标准。现在此郑重声明,当时的签名作废。从今坚决、彻底否定一切旧势力的安排;更加精進的跟上正法進程,一心一意坚修大法,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跟师父圆满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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