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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希花 2000年去北京上访时,半路被抓回来,在镇政府拘留5天,在放出之前,由派出所写好的东西让抄写“不准上北京上访、不许游行、不许集会”当时没有高压就顺和了邪恶的要求,抄写了“保证”,同修和我一块出去,还替同修写了两份。这几年来从没认识到写“保证”的严重性,现在认识到,按邪恶要求写“保证”,已经在为邪恶迫害大法与迫害大法弟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罪恶非轻。是自己修炼中的最大污点。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作废。清除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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