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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汉云 1999年7.20迫害大法时,街政府、居委会强逼我交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师父的法像和法轮图,按照政府对法轮功的诬蔑词上签了字(是我爹爹代写的)。上访北京被非法抓回来后,强迫我在“五不准”上签字,我签了,这是我对大法学的不深、理解不透,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怎么能向邪恶旧势力低头呢,一定要维护大法的尊严,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彻底决裂,严正声明:全部不符合大法的签字和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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