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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丙坤 我是98年5月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当邪恶迫害大法时,在派出所和村政府强迫洗脑下,我顺水推舟的写了“不学、不炼”的“保证书”。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伟大的师父对我们的慈悲苦度,认识到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也是顺从邪恶的要求,是大法弟子最不应该做的事情。严正声明:以前在邪恶迫害中所说过的、写过的语言文字全部作废。加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慈悲的师父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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