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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昌娟、孔昭璐 自 99年7.20邪恶非法迫害法轮功后,街道主任拿了一张表让我们二人签字,我们在表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在此我们声明,以前我们所签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名字全部作废。今后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未来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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