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郑春福 我于1994年得法,得法后受益很大。但因为学法不深,人心太重,后来在两次被邪恶非法劳教期间写了“五书”等,做了大法弟子决不能做的事情。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精進实修。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