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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宏 在99年7.20后邪恶的非法迫害下,由于当时我对法理解不深,怕心很重,我在违心的情况下,说了不该说的话,并在责任状上签了名,还把师父的法像、法轮图、“论语”都烧了。我心里一直很沉重,今天我严正声明,我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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