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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琴 我丈夫在劳教所洗脑时,丈夫捐资做了一面锦旗,由我的名义,送给了劳教所,现声明送的锦旗作废。在迫害中自己所说的和别人替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统统作废。我要加倍努力,弥补损失,做个合格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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