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金兰 我于98年初开始得法修炼,身心很快得到净化。迫害开始后,由于自己怕心重,在各方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文字材料,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违心话,现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情,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