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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新凤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重,在派出所所长及警员到我家骚扰时,在询问笔录上(问:国家定为某教,你为什么还炼。然后警员扯着我的手在某教上按手印),顺应了邪恶,现在郑重声明作废。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努力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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