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艳春、孙同美、孙同娥 自99年7.20以来我们向邪恶作的“书面或口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承诺”全部作废。 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8/9754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