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维艳

    我是1998年8月30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修炼时间短,在身体上却感受到师父在给我净化身体,因为我有多种病,在炼功二十天左右就感到一身轻,心里对师父感恩不尽。因此,1999年7月20日以后一直坚持学法炼功,在2000年10月4日我和同修一起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2000年10月5日被抓,关押在看守所,2001年11月13日写了“保证书”,回到家,经过学法,知道错了,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整天泪流满面,下决心做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我坚决否认旧势力的安排,永远做师父的弟子,和旧势力彻底决裂,走师父安排的路,坚修大法到底。声明我在“悔过书”上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精進实修,正念正行,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