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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梅 2001年,因为发真象传单,被抓捕。正月初四,我老母亲去世,家人经多次奔波,最后市长叫家人交5000元钱,暂时出来送已逝母亲。事后叫我写“悔过书”,可是我不写,叫孩子写的。当时我想反正孩子没炼功,替我写也没什么,现在悟到这是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而且孩子因我还造了业,痛悔莫及,因此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在迫害下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正念正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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