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广俊

    99年7.20以后,当时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以贯彻党中央(通知)为名,要求所有修炼法轮功的党员表态并写出书面材料,表明“不再炼法轮功”。当时由于人的怕心,屈服于共产党的压力,曾写过“我修炼法轮功的经过”的书面材料,在材料中搞文字游戏,措词模棱两可,不敢正面表明自己的态度,为蒙混过关,反而表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执行中共中央通知”。违背了一个大法弟子的心性要求,现在严正声明以上材料和类似发言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