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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玉华

    我现年50岁,从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佛法。当大法从1999年7.20受到诋毁破坏开始,我想尽一切办法洪法、护法、救度世人,几次被公安、派出所罚款。2001年5月15日又被迫害,在劳教所劳教三年。在数次的残酷打压下,我昧着良心写了“三书”并写了“揭批法轮功”的材料。今天我严正声明:我以前写的“三书”和在劳教所内外写的“揭批法轮功”的材料全部作废。继续回到大法中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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