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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珍 1999年农历8月15日,在派出所邪恶的压力下,我家人代我写了“保证书”,2002年12月6日在分局的欺骗下,我按了手印,虽然没写“保证书”,但是我的行为也是配合了邪恶的要求。现在我严正声明,凡是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的全部作废。与旧势力彻底决裂。坚定的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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