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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江春燕

    我是1996年的大法的。从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非法取缔后,公安局和派出所的邪恶问我现在还炼不炼“法轮功”,由于自己有怕心,我说“没有炼了”。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万分。是大法救了我的命。我却没有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我现在郑重声明,我过去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我决心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以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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