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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肖斌能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邪恶开始非法迫害大法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被迫害中曾向610邪恶、及单位写过“保证书”、和另外一些保证,虽然内心和行动上早已否定,但我悔恨自己做出的对不起大法的行为。今天我声明,自己曾经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并且一定在今后更加進一步认真做好三件事,不愧对“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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