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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学敏、张琦月 三年前的一天,派出所警察来家,非得让写“不炼了”的保证。本人不写,非让家属代写。我想应付一下便答应了。事后学法很后悔,觉得对不起师尊的苦度,认识到这是自己的变异观念,怕心和根本的执著没去,我决心紧随师尊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声明所写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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