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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世梅

    1999年7月23日,我在单位所写的“执行中央不让炼法轮功的决定”的保证,现在认识到是不对的,是念不正、意不坚的表现,给大法抹了黑,在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我现在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保证”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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