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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邵秋英 99年底我单位的领导和公安人员把我抓到了县洗脑班迫害,叫我写“保证”,我没写。后来我单位同事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代替我写了“保证书”。我在此声明她当时所说、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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