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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谢景春 99年7月20日以后,我在当地派出所的威逼下,违心的写下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要听师父的话,坚修大法,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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