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谌正奇 本人99年7.20后在单位的压力下,写了“今后不参加集体炼功”的保证,特此声明在当时的情况下我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努力,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