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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玲辉 99年7月20日之后,曾被带到派出所调查,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所做的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以后的日子我一定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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