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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明英 我从99年7月20日后到2002年之间先后在单位学习班,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等地被逼所写的“保证书”、签名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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